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个月,通过了与该公司签订的三个月试用期,但现在该公司已经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关系,因为我没有收到该公司的确认通知。上面说我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也没有给我发解雇通知和工资补偿。公司真的能这样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吗?

2022-05-18 16:1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充需要分情况:
    1.如用人单位下个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或解除合同无法证明合法的,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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