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吵了一架,开始吵架。我先把手挪动了一下。我把他摔倒在地,什么也没做。我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十多分钟后,他报复了我。他一句话也没说就直接打了我。相反,他受伤住院了。也许是鼻子断了。是自卫还是过度防卫?当他打我时,我的朋友看到他跑过去阻止他。也许他在这个过程中打了他一拳。我的朋友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5-18 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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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还手属于正当自卫,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否则就是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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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报警,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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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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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