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两个月后,我不想继续工作了。我辞职已经30天了。公司还没有招聘任何人。我能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1 00: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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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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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公司之后是可以再次入职的,并且不必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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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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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