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没有具体的发薪日期,但是我们进厂的时候,我们说上个月的工资会在每个月的20号左右发,但是公司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在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或者最后两天发。有时在周日,将在第三个月的前两个月支付。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可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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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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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