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我已成为全职员工)。由于尿毒症,公司给了我三个月的医疗期,期间支付了佛山市最低工资的80%。现在医疗期满了,公司通知我去上班。因为我还需要继续透析治疗,我不能回到工厂工作。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只同意按照N+1方案进行补偿,不给予医疗补偿。这合理吗

2022-05-24 17: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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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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