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在的企业即将依法关闭,1是军转干部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2018-07-30 13:2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经济补偿金基数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劳动合同法
    38、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如下问题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也得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排除法律责任的
    七、违法法律规定的
    八、强迫劳动的
    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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