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定义试用期?可以设定七天的试用期吗?

2022-05-25 21: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 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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