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去上班,因为我昨天没上班。队长叫我下班。他没有说他被解雇了,还打电话给我们说他旷工了。并表示这符合劳动法。我想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2022-05-29 10:4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开除员工劳动法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法对辞职有以下规定:
    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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