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9月19日,我告诉老板我要辞职。他说,让我等一个月,我,或者他找到人就让我走。我在那里等了17天,没有等人。10月7日早上,我等不及了,我就走了。他不同意。叫我去上班。我没有去。如果他在10月15日没有支付我36天的工资。去劳动局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2022-05-29 1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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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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