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周上夜班。我晚上8点去上班,晚上7点多去公司。办公室开门后,部门主任通知我今晚不必上班。我说我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让我回去。我工作期间没有早退或迟到。所以我无缘无故被解雇了。我已经工作了大约20天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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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任意辞退员工,即使员工存在一定过错辞退也是需要有法定理由的,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无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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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上班迟到多次,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那么被辞退是合法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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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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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