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7月1日合同到期,由于当时怀孕,公司签订了协议,截至2020年11月3日,2020年10月14日通知我不续签。这种情况合法吗?你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吗?

2022-05-31 08:3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执行
  • 合同期满不续签,一般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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