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上写着租赁期限为一年。如果你想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退还租金,押金会被扣除吗?合同中没有注明押金的作用,也没有说退还租金会被扣除。合同中的其他说明书规定,乙方应承担水电费。为了承担物业费,甲方应自行支付物业费还是乙方应支付物业费?

2022-05-31 18:0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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