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为十天。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今天,他被部门领导解雇了,说他缺乏能力,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没有书面解雇信,也没有评估。这会被视为违反劳动法吗?你能要求赔偿吗?半个月的赔偿?

2022-06-01 13:5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若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辞退的,则不能要求补偿。反之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被辞退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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