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2018年11月与公司现任负责人约定,于12月向她汇报工作。最初的协议是工资为6K,并支付社会保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将近两个月,合同还没有签订,公积金也没有支付。我可以要求你按照口头约定的工资支付我吗?并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双倍的工资。我可以申请补充社会保障吗?如果公司无故解雇我,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果我在第三个月离职,我可以要求补充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吗?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索赔是基于最低工资还是行业平均工资?据说当月的工资将在下个月20号左右发放。昨天,我告诉我,我不记得我的工作时间,也没有发工资,所以我不知道20号我是否能拿到工资

2022-06-04 20: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劳动合同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纠纷的重要证据。无论什么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用人单位,如果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法律也给予了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自救
  •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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