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本人买方。咨询1:合同刚签完,但是中介一直吹交齐中介费用,为完成过户,交齐中介费我担心服务质量!怎么正确约束中介服务条例。2:交易房屋属于装修房,合同签订,房屋所有装修家具家电归买方。但是没有具体核实装修家具家电数量~质量。两个问题怎么补充相应条例?

2019-03-31 00:2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人在购买带装修二手房的时候,除了关注合同中付款、交房等主要条款,还需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关于固定装修设施和家具的约定  
    1、对于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部分,购房人应当要求卖方提供原始的装修合同、装修项目详单、装修款收据,并明确装修的保修期限;对于已经超过装修公司保修期限的,可以要求售房人提供一定时间的保修承诺。  
    2、对于装修中的可移动部分,如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洁具等,则应当明确品牌型号等内容。家电、家具等应当明确具体品牌型号并要求售房人提供原始保修凭证以及付款收据。  二手房交易中的装修设施、家电、家具等物件如果价值过高,通过文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能完全保护到购房人的权益,尤其是家具,一般无法像家电一样确定具体型号来约束,给售房人留有更换的余地。因此,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之外对于所赠送的家电、家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  
    二、与房屋使用相关费用的结算问题  在交房时,买家不仅要查看房屋内的设施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还要了解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的支付情况。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应由哪方在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所以,在各种费用交割完成之前,买家可以预留一部分尾款。并在买家验收完后再支付给卖家。  
    三、故意做低房价产生的法律问题  对于买家来说,一方面是买进时把房价做低,另一方面是房屋有所增值,等到了想要把房子再转手卖出的时候,就需要为自己之前做低房价的行为多缴一笔为数不小的税费。这意味着买家不仅要为自己买卖房屋的价差买单,还变相地要为前业主付掉一部分税款。此外,对于装修过的二手房,降低房价款、提高装修款,这一逃避契税的常用招数已经失灵。以前的交易中,买卖时双方经常会同时签订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将部分房价款作装修款来结算,以规避房屋交易税费。但是根据最新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这意味着买卖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也需要缴纳契税,通过做低价格来逃避契税是不可行的。
  • 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费用,对于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的具体规定阐述如下:
    1、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5、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另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同上所述。
  •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如何办理二手房验房”“二手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所做的解答。由于二手房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就更加重要,购房者必须妥善对待二手房验房。
    如果二手房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院只对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予以认可,所以大家一定要请律师帮助全面收集证据,这样才能确保能打赢官司。
  •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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