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长期加班,但加班工资基数仅按工资的第一基本工资计算。这合法吗?这是违法的。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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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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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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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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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