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加入了一家新的数控公司,销售不到一个月,目前的试用期。入职当天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了竞业协议,规定离职一年内向公司支付培训费。这合法吗?如果我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者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雇,我需要支付培训费吗?因为公司在试用期动合同吗?

2022-06-07 09:4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如果超过试用期,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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