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公司拖欠工资两个月,并在上个月与社保断绝了外交关系。这种情况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究竟可以有甚麽补偿呢?

2022-06-07 09: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或者调解即可

  •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之一,比如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等等,则应当补偿;而如果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那就没有补偿。
    2、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补偿;如未经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强行解除,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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