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算共同财产吗?如果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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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
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
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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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随后而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1、
2、3亦同时可以作为解决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依据。关于问题“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于对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依据婚姻法18条第三款,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出资指定赠与对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属于婚内对方子女在
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可以确定专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系婚内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A、一方的婚前财产。B、一方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C、遗嘱或赠与
合同之中,确定可以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形。D、专属于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物品。E、其它应认定为一方财产的情形。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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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n
2、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n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n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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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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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