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农村户口)即将被拆除。我们家25年前搬进了这个地方。现在我有7个户口,有一套70平方米的自建房子(房子是别人买的,宅基地是别人共用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2022-06-10 12:2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要看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如果是按户口补偿的话您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争取部分补偿的,如果是按产权补偿的话,产权人是一定会有补偿的。如果是结合的话你没有户口那么你没有办法享受户口补偿的那部分,但是如果你有房屋房屋部分是可以享受的
  •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用地。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即只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依法使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在拆迁房屋时,通常会根据居住人口或者说户口来分配拆迁利益;随着实践的成熟,人头制的拆迁被砖头制替代
  •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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