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17年,现在我被解雇了,没有固定期限。他没有给我签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我问。现在他每两年签一次。他怎么能补偿呢?他能在没有固定期限的情况下解雇我吗

2022-06-10 15: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因为无过失性被辞退的,则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即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能得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原因致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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