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孕妇在公司解散时的赔偿问题。我想你说,从保护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当在三期内一次性支付女职工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活费等。这有法律依据吗?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如何确定金额?

2022-06-12 20:2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此种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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