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上班的正休没有休息完,现在离职了,补休是怎么算的工资

2019-04-01 11:0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周末加班,单位可在以后补休,或者支付200%的日工资;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单位安排补休,也要支付300%的日工资。
    2、周六请假要看单位的规定,试用期加班的三倍工资都一样支付。
    3、订立合同正常情况下是要按规定履行的,如果劳动者不想在单位工作,要在前30天内提出书面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的,也可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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