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一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我能直接离开并支付薪水吗?老板说我应该提前十天计算工资。对不起,这合理吗

2022-06-14 22:3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因此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了三天辞职也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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