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如果离开公司。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2019-04-02 02:3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在没有合同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能否追回欠款要根据你的其它证据来分析:
    1、你可以自行向对方催讨,看对方是否肯支付欠款。
    2、如果你有双方往来的其它间接证据,如经对方签收的送货单据、对方承认欠款的录音证据、证人证明、对方以前付款的凭证等,各证据能相互印证,并能证明对方实际欠你款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方支付欠款。
    3、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那通过法院诉讼也不能胜诉,只能由你自己去追讨的了。
  • 转社保的流程是这样的:当你被A公司录用时,A公司会按照国家规定,到当地的社保中心为你办理录用手续(备案登记),并为你缴交社保。当你离开A公司的时候,A公司就会到社保中心办理你的退工手续(停交社保),此时你就相当于一个失业人员,如果三个月没有入职其他单位(社保连续三个月未缴交),计保中心会将你的个人帐户暂时封存。
  •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是这个规定很多人并不重视,甚至根本就不清楚,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是比较重要的,他可以保证我们的一些社会权益。那么,要是公司不买社保,我们应该怎么要求赔偿呢?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