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18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困难定期合同。同一个月,我的部门解散了,公司安排我去另一个部门。因为这个职位不符合我的工作类型,我不称职,所以我提议把这个职位调到公司。公司不同意,以我不服从安排,没有其他工作为由,安排我留在家中,只支付基本生活费,劳动合同按照公司制度等待一年后终止。这家公司违法吗?我该怎么办?你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2022-06-18 21:3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和安排员工在家进行办公。员工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相应报酬,但工资支付的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一般按正常工资支付就可以
  •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 职工不服调岗安排,公司单方解聘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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