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于2017年1月11日到期,未签署。哺乳期于2017年8月16日结束。1月至8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公司给予双倍赔偿?1月至8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公司给予双倍赔偿?劳动合同于2017年1月11日到期,未签署。哺乳期于2017年8月16日结束。1月至8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公司给予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19 07:5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在1个月内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满1年的,视为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在约定期限内对当事人有效,一旦合同到期,就对双方失去约束力。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劳动者后,就存在一个新的用工事实,在时间上有连续性,在有用工事实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有二倍工资的请求权,不能因在某个阶段曾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的签订义务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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