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朋友,黑天驾车将一人不慎撞死,因怕死者家属殴打等恐惧,跑至野外躲藏,天亮后跑去交警大队自首,请问该案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2018-07-30 23: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逃逸,一般会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会罚款、拘留。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交通肇事后自首会考虑从轻处罚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并逃逸,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属于《刑法》第137条规定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1日)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因此,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是具体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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