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12月2日贷款 2011年9月25日到期 因别的原因2013年1月6日结清 利率大概9.266% 请问利息是多少。

2018-07-30 2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额(称为本金总额)中每个期间到期的利息金额与票面价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额的总利息取决于本金总额、利率、复利频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时间长度。
    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民间借贷的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四倍,则属于违法,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有利息的,贷款到期后,债务人在返还债务时应当将贷款及利息一起返还。
  • 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6.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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