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了一个月,但是家里突然有事让我回去。老板不让我走。如果我直接走,没有工资怎么办?

2022-06-20 11: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强行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找不到劳动者本人,工资无法发放为由,冻结工资。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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