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的老板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保。起初,合同没有签署。后来,他找到了一份合同并签了名。我不知道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2-06-20 17: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候,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合同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来承担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等等
  • 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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