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的乡下,房子要被拆除了。这所房子是我父母留下的。有两个兄弟。我弟弟是办公室职员。他已迁居27年。我们这里的拆迁原则是每户拆迁一所房子,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我。如何划分这种情况?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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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而私房的所有人,若是为两人以上的,应按其中每人、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此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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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按人口进行补偿,妻子作为被安置人补偿了房屋面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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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回迁房有房产证,分2种情况:
1、拆迁前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有房产证;
2、拆迁前没房产证的,回迁房也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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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