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被雇佣66天了,30天后成为正式员工。这不属于试用期。我突然接到通知,要无缘无故地处理辞职事宜。我没有事先得到通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2022-06-21 11: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等等
  • 劳动者如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
  •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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