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因修公路与政府签了合约,种种原因又不迀了,家里又全部搬走搬坏了很多东西,后来政府又按拆迁的标准补偿给我,搬坏的家具又不算,我街怎么办

2019-04-02 15: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前者是参照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格,后者是给予安置房,也可以货币补偿和安置房结合的政策,但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签订协议前,明确补偿数额,一定不能签订空白协议。
  •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首和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需明确一点,被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的,安置补助费看集体是否安置,如安置,归集体;不安置,归被征地农民。
  •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