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三个子女,大儿子事故死亡赔偿108万,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小儿子,大儿媳应该怎么支配这笔抚恤金。

2019-04-02 17:4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死亡员工子女的抚恤金是由社保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X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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