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寒假前,老板没有告诉我们有试用期,而是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这是一名普通员工。据说有三天的试用期,然后为他做了两天的家务。在那之后,他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没有支付工资。我应该去吗?据说有三天的试用期,然后为他做了两天的家务。在那之后,他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没有支付工资。我该走了你想去吗?

2022-06-24 03: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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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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