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用女儿的名义取得宅基地,父母三人盖房子,其他哥姐都结婚了单过,如果父母去世后房屋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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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
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中,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
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
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
继承人数分成数份,由实际继承人按评估的价格,给其它几位继承人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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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中所罗列
遗产范围中有房屋。所谓的
房屋继承指的是在
被继承人死亡后,它的房产归其
遗嘱继承人或
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子具有了合法产权才能够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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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可以过户给当事人的女儿,前提是家族成员协商一致,并符合如下条件:
1、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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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
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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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