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对象喝酒和别人吵架,想捡砖头互相打,结果被对方打眼睛,轻伤二级,这里打人属于正当防卫吗?还是过度防卫或故意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24 11:3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 被打还手能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当时的情况不是很严重,而当事人的防卫又明显的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就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如果是正当防卫造成他人受伤的,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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