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地下工作了14年。我因一种疾病辞职是否有补偿,公司是否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

2022-06-25 13:3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十五年,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那么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 工作15年辞职,如果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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