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已签订半年,已到期。合同规定,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征得另一方同意。我告诉房东两天前退房。他说如果我错过两天,就不算一个月了。他还要求我再付三个月的房租,在这三个月的房租付清之前,我不会退房。我还没说押金的事。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2022-06-28 10:1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首先我们应该查看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根据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由合同规定一方负责。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押金的相关事宜,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可以进行协商,跟房主说明退还押金的必要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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