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发生交通事故;另一方完全负责。受害人为男性,54岁,左脚骨折;左腕骨折;右肩骨折,司法残疾鉴定为10级。在医院接受四个月零四天的治疗和康复护理,医生建议出院一个月。第二年,我们仍然需要去医院做手术来移除钢板。有一个8岁的孩子要抚养。根据法定赔偿标准,我可以向对方索赔多少?如何为之奋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28 15:54: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先向有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定,看是否能够构成伤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伤残共分为十个等级。如果构成伤残,则可以向肇事人要求伤残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不构成伤残,则不可向肇事人要求伤残补助费,但可以向其要求其他相关费用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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