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主只签了试用合同。当时签署了三个月。现在已经半年了,还没有人提到我要成为常客。一些同事申请成为常客,但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成为常客。我想辞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2022-06-28 18: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予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其是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签,而且劳动者仍然不同意续签。根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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