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月的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申请,但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未获批准。几天后,我再次申请,但我没有批准。这也迫使今年年底。我很生气,昨天工作了一半还没去上班。碰巧劳工局星期六不上班。我今天不上班。

2022-06-28 18:5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后不能立刻离职,而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日内依然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包括工作交接
  • 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3天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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