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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继承如下:
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特殊情况是指: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