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和我丈夫离婚了。现在我有了户籍。在他儿子的永久住所。如果只有一方可以吗?我是武侯区的,他是金牛区的。我们离金牛区比较近。我们能在金牛区民政局办理吗?不写离婚协议行吗?你能直接做吗

2022-06-29 17:57: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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