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没有结婚证??现在怀孕了 但是不能 结婚??孩子以后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和户口 能办理 吗??怎么办理啊??在线等

2019-04-03 14:4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
    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办理出生证明:   
    一、办理出生证明所需的材料:   
    (一)初办出生证明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具备下列材料之二者可作为亲子关系的旁证: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   
    (2)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
  • 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