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期间,房屋被盗,没有丢失,但门撬有些变形。直到昨天,当租金到期并退还钥匙和押金时,房东才要求赔偿门。房东的要求合法吗?我应该赔偿吗?

2022-06-30 11:2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
  • 租客自行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要求补偿,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房屋出租中出租人违约,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不仅如此,如果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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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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