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KTV当服务员。我告诉上级我辞职了。我有一个月没批准辞职表格了。如果我不想让我走,我不会和任何人说话。我说根据公司的流程,我在三个月后辞职。我该怎么办?我问他。他说如果我不能离开,就没有薪水了。我应该做什么,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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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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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走人分三种情况,一是公司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离职走人;二是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走人;三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然后离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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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流程: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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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