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每月只支付五个月的生活费,但两个月后,公司将发出不支付生活费的通知。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仲裁
2022-06-30 15:3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符合相应的情形,具体是: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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