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买房,房子上写着女方的名字.一起还贷,如果分手给谁房子?如果结婚又离开,房子又给谁?

离婚
2022-07-01 06:4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在男方名下,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在女方名下,房产整体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因为该房子是婚前获得的,我无法判断你们房子的获得的方式是一次性获得还是首付分期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一次性购买,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首付分期,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
    但是一般来说该房的所有权归属于首付购买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自己的出资额以及婚后还贷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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